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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阳县的西部山区,屹立着一座革命老区镇——山门镇。铺开平阳地图,你会鲜明地看到山门处在一个绝佳的地理位置,纵横的交通网络和周边的名山胜景,都让山门这个山区小镇更具魅力。全镇面积38.84平方公里,辖2个社区,16个建制村,人口约3万人。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生态镇”、“浙江省体育强镇”、“浙江省森林城镇”、“浙江省传统戏剧特色镇”、“浙江省卫生城镇”等称号。
这是一座被誉为“浙江延安”的红色小镇,在这青山绿水之间,保留着无数历经战火洗礼的历史遗迹,恰似一曲英雄拼搏奉献的壮歌,一座永远不朽的丰碑,在山之巅坚守,在岁月风雨中涤荡。2005年,以山门为核心的浙南(平阳)抗日根据地被十三部委发文列入国家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2016年山门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园获国家3A级旅游景区称号。2019年7月,省委党校平阳分校正式落地山门。
这是一座有着丰富历史文化资源的古老小镇,穿越时光隧道,瞻仰历史人文,这里,古韵与新风并存,传统和现代和谐共处,厚重的历史积淀铸就的特有的文化风骨,已经深深根植于山门这方土地,指引着老区人民跟随历史的脚步,再续千百年的传奇。
这是一座拥有得天独厚自然景观的生态小镇,怀溪、畴溪贯穿全境,好山、好水相融相聚,明王峰、省级森林公园满田林场、上垟硫铁矿遗址、永安桃花林等独特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让这座生态小镇充满着无限生机,每年吸引大量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山门正努力把红色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乡村振兴与老区振兴、红色引领与绿色崛起互促共进,全力打造浙南红色教育新高地。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平阳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温州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第三条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山门镇设下列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编制和执行镇政府财政预(决)算。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镇国有、集体资产等,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科室负责人:周崇道)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科室负责人:林丽群)
(三)综合信息指挥室(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科室负责人:林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群众文体活动,为丰富人民群众文体生活提供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科室负责人:叶金枝)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信息中心牌子)。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旅游开发、生态文明建设、镇统计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管理镇统计信息网络、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教育、统计业务培训等工作。(科室负责人:胡志鹏)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承担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城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辖区内绿化、供水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方培照)
(七)政务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负责镇本级和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受)理。(科室负责人:林楚)
(八)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农村方面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农业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服务,配合抓好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统筹新农村建设,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村庄整治等工作。(科室负责人:温作备)
(九)应急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对区域内的应急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督查、指导等工作。参加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建立健全应急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档案、台账。负责森林防火、防汛防台、避灾救灾等工作。(科室负责人:章途凡)
第五条 山门镇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党委、政府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中层职数14名。
山门镇下属事业单位3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33名,其中领导职数12名。具体如下:
1.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2.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3.应急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镇人大、纪委、监察办公室、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的设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平阳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挂财政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 周崇道联系电话 0577-58129555办公地址 政府大院1号楼204室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1:45,14:00-17:00(夏令时:8:30-11:45,14:30-17:30)主要职责: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以及编制和执行镇政府财政预(决)算。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