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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要求。起草有关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
3.主管和指导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 组织、协调特别重大案件和涉外、跨县(市、区)重大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技术侦查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治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配合、协调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工作。
5.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出入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承担口岸签证、签注工作。参与移民领域国际合作。
6.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县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组织、指导对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工作。管理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9.组织、指导县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信访工作。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
11.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12.组织、指导出海船舶(船民)管理、无人岛屿治安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执行海上执法任务。
1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组织指导。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业务。
14.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指导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工作。
15.组织实施各县级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
16.负责全县轨道领域公安工作;指导监督市区公交领域行业单位治安防范工作。
17.负责平阳县平阳动车站工作。
18.指导、监督行业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21.涉密内容略。
咨询电话:0577-89981555传真0577-89980024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温州公安科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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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平阳县公安局办公室 负责人 温从飞联系电话 0577-63169901办公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白垟路166号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考绩、文秘、会务、机要、密码、档案、史志、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