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
(二)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三)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县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按规定承担有关政府产业主题基金工作。
(五)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组织拟订并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八)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数字经济产业化相关工作。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协调推进信息化相关工作。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时尚等产业。
(十一)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
(十二)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十三)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指导经济和信息化领域国有企业体制改革,负责二轻联社下属集体企业体制改革。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2.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县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组织推进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牵头拟订全县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等信息化领域产业、应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发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县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3.与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培育发展和推广应用。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
4.与县府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信用担保等工作。县府办负责融资担保管理工作,以及相应的风险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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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8:30-12:00,2:30-6:00;冬令时:8:30-12:00,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负责人 何良柱联系电话 0577-63718100办公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白石街222号610室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宣传、督查、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