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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气象局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乐清市气象局机构规格与所在县(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相同。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人员队伍建设。
3.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雷灾事故的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5.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调查和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气象观测站网的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工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的审查工作。
7.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
8.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咨询电话:(0577)6188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乐清市气象局(办公室 (行政许可科、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 张锦镔联系方式 0577-62597121机构职能:负责目标管理、信息宣传、文秘、统计、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和安全、后勤服务等,负责气象科普宣传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动、老干部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廉政监督等;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