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军转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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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责任人 董晓林 联系方式 0577-61882068机构职能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2.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