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等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问题。
(二)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负责监督管理物业管理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物业保修金的使用。
(四)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制定、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施工许可、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企业资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
(七)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城市建筑工地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
(八)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工程设计和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设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建设工程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九)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和监督农村住房设计、建设、安全管理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十)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牵头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下放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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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责任人 蒋汉文联系方式 0577-62586277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社会舆情应对、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对外联络、宣传、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议案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办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