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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温委办〔2011〕47号)精神,设立乐清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监督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分局)建设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协调“12348”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七)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和监督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八)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配合做好法律服务人员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77-88367543传真0577-88369782
办公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路291号司法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77)6188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乐清市伯乐东路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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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乐清市司法局盐盆司法所机构地址 乐清市盐盆街道人民政府院内(盐盆街道盐盆村中心大道58号)联系方式 0577-61660262责任人 王向丰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乐清市司法局办公室责任人 黄竞艳联系方式 0577-61889608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 材料、重要文件。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