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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庄乡地处瑞安市西北部山区,东邻林川镇,南界湖岭镇,西临青田县,北与瓯海区泽雅镇接壤,总面积约46.2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16米。三十二溪穿流而过,瓯湖公路横贯全境,距离瑞安市区约40公里。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终年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7.9℃。现有户籍人口2.26万人,常住人口5000多人,耕地面积约1.3万亩,林地面积约4.3万亩。村规模优化调整之后全乡31个行政村调整为8个村,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
芳庄地处高山丘陵地带,辖区内崇山峻岭、竹木茂盛,拥有奇云大漂流、直坑双溪寨漂流、东元“六连碓”古造纸作坊群(2017年1月被列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名单)、黄坳古村落、奇云山、高山梯田、古道等旅游景点及卓庄“节孝”牌坊、周行己门亭等一批历史与文物史迹;更是多部影视作品,戏剧《梁山伯和祝英台》、真人秀《超萌卡司“再走长征路”》的实景拍摄地之一。
未来,我乡将以“一带两区三链”为发展框架,在“促发展、优基础、强治理”上全面突围,全方位构筑“山水漂游”最美花园、高质量打造“乐享芳庄”共富样板。
一、机构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7号)和温州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温机改〔2019〕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乡党委是乡各种组织、市直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本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乡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按照现代城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条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切实履行人大职能,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工作。
(三)指导村(社区)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本行政区域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社保、财政、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新居民服务管理、残疾人、侨务、气象等工作,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信访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以及自然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与完善农村新社区管理服务体制,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芳庄乡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之间的综合协调、考核考绩、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务公开、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组织实施驻村(社区)指导员制度,负责村(社区)及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综合信息指挥室(挂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以及各类应急信息处置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防汛抗台、森林防火、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灾害等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上述领域信息报送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普法、法律援助、禁毒、社区矫正、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公共安全、新居民管理等工作,协助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协助综治工作平台等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族宗教、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社团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六)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信息中心牌子)。主要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优化营商环境、城镇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和协助执法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农业发展规划。负责“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林业)产业化管理服务、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水利等工作。负责治水、森林巡护等工作。指导村经济建设。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负责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负责指导、监督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
(七)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村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制定乡村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政策处理工作。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行政执法工作。
(八)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挂财政支付核算中心牌子)。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筹各项政府性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管理政府性债权债务,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对村(社区)财政扶持资金监管。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芳庄乡设下列事业单位:
芳庄乡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文化市场管理等职责,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等。
第六条 芳庄乡机关行政编制18名。领导班子职数按上级换届政策有关规定执行;中层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职8名、副职1名。
芳庄乡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七条 人大、纪检、监委、人武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工作由综合性办事机构承担。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二、领导信息
洪万领:(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杨百合:(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金少锋(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联系党群、考绩、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
余华华(党委副书记):负责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消防、平安建设、党建、考绩、最多跑一次、两个健康、深化改革、数字化建设、县乡权责重构、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妇联,联系人事、老干部、机关事务、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联系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建设、共同富裕、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乡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指挥室、综治办、乡消防队,联系湖岭派出所、湖岭交警中队、湖岭司法所、陶山法庭、陶山检察院。
黄龙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工作。
虞上崇(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乡美丽城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避灾点建设、防汛防台、森林防火、林业、通讯、四边三化、八美八化、环境整治、一把扫帚、乡村建设、三改一拆、综合执法、市政建设、能源、电力、共同富裕、发改、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分管应急管理中心、乡村规划建设办,联系乡政务服务中心、湖岭供电所、芳庄执法中队、芳庄住建所、湖岭自然资源所、湖岭不动产登记中心。
肖云拿(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乡宣传、文明、文化、体育等工作。联系湖岭广电站。
王伟利(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旅游、交通等工作,协助副书记开展政法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联系湖岭交通执法中队。
陈奔(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乡组织、人事、考绩、老干部、人才等工作,协助做好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机关党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乡行政服务中心。
黄金玉(党委委员、统战委员):负责乡统战、民族、宗教、机关事务等工作,分管党政办。
黄建丰(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乡人民武装、退役军人、民政、社保、慈善、红十字、残联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湖岭人社所。
黄玲玲(副乡长):负责食品安全、环保、五水共治、科技、工业、经贸、市场监管、金融、招商引资、投资、统计、招投标、卫生和计生、教育、国家卫生乡复评、疫情防控、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协助做好财政、审计、两个健康、数字化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分管统计信息中心、社会事务办,联系湖岭市监所、湖岭环保所、陶山税务、湖岭卫监所、芳庄卫生院、湖岭教育学区、芳庄学校。
张 华(副乡长):借用至瑞安市“双招双引”驻外工作组。
朱佩伟(副乡长):负责乡农业、水利、渔业、畜牧、农经、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村账乡代理,扶贫、垃圾分类、三权分置、乡村振兴、一事一议、城乡医保、供销社等工作,协助做好防汛防台、森林防火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办,联系湖岭水利站。
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机构负责人颜道茜,联系电话:0577-65483004。主要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之间的综合协调、考核考绩、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负责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行政应复应诉、政务公开、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