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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瑞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瑞金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瑞金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温州市委和瑞安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二)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编制铁路、轨道交通(含市域铁路、地铁等,下同)专项规划。
(三)负责协调综合交通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村道建设、养护工作。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管理。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规模建议。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监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及城乡客货运有关设施管理。参与推进海港、陆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引导多式联运,优化运输结构。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检验以及相关行业监督管理。负责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等行业监督管理。
(五)负责公路、水路、港口和公共交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航道网络运行监测和协调。
(六)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
(七)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技术标准和规范。
(八)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交通有关规费以及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实施。指导交通领域投融资平台和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国有企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加快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构建海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努力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改善服务、提高效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海港、陆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聚焦多式联运,着力降低物流成本。增强交通运输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新闻宣传、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务平台和市长热线等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人:白希鹏 联系电话:0577-65622646)
(二)法规科(挂执法监督科牌子)。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合法性审核。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执法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相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调解工作。参与执法案卷考评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对外协调和司法衔接工作。(负责人:陈志瑾 联系电话:0577-65658612)
(三)计财科。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机关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审计。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其财务预决算情况。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使用和管理。(负责人:姜国林 联系电话:0577-65623031)
(四)规划科(挂交通产业科牌子)。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公共交通、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等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性统计,研究分析全市交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改革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指导交通工程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负责人:蒋振宇 联系电话:0577-65803209)
(五)建设科。协调综合交通项目建设,提出全市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监督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进度。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查和竣(交)工验收。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试验检测、监理等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市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承担市现代综合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池邦云 联系电话:0577-65626122)
(六)运输科。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及相关服务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执行运输技术规范,维护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站场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量的统计及资料汇编。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政策。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年审申报。协调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工作。承担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张嫦 联系电话:0577-65837306)
(七)审批科。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负责人:陈智 联系电话:0577-65837017)
(八)安全科。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性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组织工作,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订应急保障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人:徐建祝 联系电话:0577-65837390)
(九)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吴锦光 联系电话:0577-6580158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第五条 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承担市交通运输系统双拥、人武部工作。
第六条 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8名(含市交通战备办公室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中层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职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1名。
第七条 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瑞安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577-88860353,0577-88860351传真0577-88860333
办公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新三路16号高新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新闻宣传、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会务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报告。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政务平台和市长热线等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和专项重点工作督查。承担综合交通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