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象山县渔业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渔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渔业总体发展规划,水产养殖业发展规划,渔港、水产原(良)种场等。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县水产捕捞、养殖、加工、流通、远洋渔业和新兴渔业发展。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品质改善和渔业产业化。
(二)负责渔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渔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渔业自然灾害影响评估。负责渔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配合海上搜救工作。
(三)负责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管辖海域巡航执法制度。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产安全、水产种苗及渔业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平安渔场”建设和较大渔事纠纷的调查处理。指导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四)负责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的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渔业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协助水生生物湿地保护。组织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和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
(五)负责渔业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基础与综合调查。实施“科技兴渔”战略,组织开展渔业领域科技攻关和科研项目研究。组织开展渔业领域节能减排。指导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组织实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行业技术人才培养教育。
(六)负责渔业外事、外经工作,监督落实双边、多边渔业条约和协定。组织开展有关渔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渔业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指导全县渔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监督减轻渔民负担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74-65733500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3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象山县渔业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周斌财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文秘、宣传、信息、会务、政务公开、纪检监察、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