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监测分析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三)负责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相关人才计划(工程),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预测与发布。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全县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流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会同做好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和海外引才站点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人才资源统计制度。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被征地养老保障基本政策并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落实中央和省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和统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基金运行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负责审核各类补充养老保险相关内容。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奖励综合管理工作。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贯彻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查处违法案件。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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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仇翔飞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牵头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综合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