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拟订城市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拟订城市建设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编制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五)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
(六)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
(八)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地方建筑材料发展工作,以及有关建材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九)组织编制并落实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防护目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依法落实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训练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十)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建设信息的开发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