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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调查研究并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组织制定全镇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措施。
三、按照《公司法》,指导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积极引导和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方式的非公有制经济。
四、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和农村多种经营。
五、抓好全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镇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卫生计划等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
七、编制镇级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八、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镇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指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十、负责全镇机关干部和村、企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主作;督促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新兵征集、现役军人家庭优抚、退伍军人安置、社会救灾救济、农民养老保险和推行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74-6272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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