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统筹全市大数据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指导、考核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大数据发展工作。
2、协调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政府数字化协同发展。负责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及“互联网+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应用体系建设。落实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全市信息系统整合、互联互通和“互联网+政务”深度融合。
3、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应用。推进落实各地各单位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统筹各地各单位数据资源共享需求,编制公共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组织制定数据资源管理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公共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和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
4、推进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和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网络、部门业务专网、政务数据中心、公共数据支撑和开发管理平台、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和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
5、指导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市电子政务网络、政务数据中心、公共数据支撑和开发管理平台、公共应用支撑平台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和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各地各单位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6、统筹数字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数字余姚发展规划和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全市数字经济考核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数据社会化应用开发,统筹社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全市数字经济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7、统筹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负责编制全市“一盘棋”智慧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行动计划。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管、事后绩效考核的科学评价体系。组织智慧城市重大课题研究。推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产业和智慧应用体系建设。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余姚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 方鑫钢 联系方式 0574-62806905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人事、文电、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应急、财务及后勤等工作。负责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