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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委员会是党在基层的一级组织,受中共鄞州区委领导,是全镇的领导核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是镇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机关,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领导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在本辖区内行使一级政府行政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职能。云龙镇党委、政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强化镇党委对基层工作全面领导。加强镇、村(社区)党的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三)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村(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四)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五)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辖区内的人力社保、医保、民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等各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
(八)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村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十)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助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民防空、劳动保障和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处置救援、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
(十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协助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规划管理、城镇建设、房产管理和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十二)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社区)发展服务。
(十三)加强镇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支;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示范引导,做好统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所属村(社区)和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的指导、监管和审计工作;负责对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指导监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574)12345,0574-8918862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咨询电话:0574-81812345 传真0574-88225028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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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机构负责人 陈海建联系方式 0574-83018307机构职能综合信息指挥岗:负责“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督查考评、分析研判、应急指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