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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政府统计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省市统计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区级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消费等统计调查。做好全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六)统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管理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区外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74 89298110,受理投诉电话(86) 574 89298145, 传真(86) 574 89298141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26-27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夏令),14:00-17:30(冬令)
咨询电话:(0574)12345,0574-8918862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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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
咨询电话:0574-81812345 传真0574-88225028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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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08:30-11:30 13:00-16:45(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宁波市鄞州区统计局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机构负责人 张凌凌机构地址 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区政府A座北区4楼4211A联系方式 0574-89295281监督部门 鄞州区统计局监督电话 0574-89295375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冬令时间:8:30-12:0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