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宁波市镇海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浙江省统计法规、规章以及宁波市统计法规、规章,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方案、工作规定、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园区及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开展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产业经济核算,配合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三)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区情区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二、三产业以及能源、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收入、消费等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办法,做好全区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五)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统一搜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八)建立健全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级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九)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组织开展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配合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574 89298110,受理投诉电话(86) 574 89298145, 传真(86) 574 89298141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26-27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夏令),14:00-17:30(冬令)
咨询电话:(0574)89287720,0574-86272350(秘书科)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令时8:30-11:30,14: 00-17:30;冬令时8: 30-11: 30,13: 30-17: 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统计局(办公室)机构职能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规章制度、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督查。承担统计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