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负责全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区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区委统战部做好学校统战工作。负责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
(四)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下属单位落实安全责任。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办法,指导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业务指导,负责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等工作。制定职业教育的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指导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干部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组织落实教育系统国家和省、市、区人才计划(工程)。参与制定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聘任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指导镇(街道)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协助做好汉语言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协调镇(街道)及区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十三)牵头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
(十四)牵头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以“证照情况、教师资格、教学情况、消防情况”等为重点的管理工作。负责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文化教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消防、车辆安全隐患等进行清理和整顿。检查并处置不规范办学、违反教育规律行为,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制度。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教育政策:12345,投诉电话: 0574-89183287 ,传真:0574-8929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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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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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令时8:30-11:30,14: 00-17:30;冬令时8: 30-11: 30,13: 30-17: 0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精英小学开放场所:学校升旗台广场和西面田径场,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8:00-21:00,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晚上18:30-21:00
为做好我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要求,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79号),现将镇海区2023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对象的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