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江北区前江街道党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关,是辖区内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前江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行使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前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二)服务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全面实施农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增收,指导村级经济发展和村级财务工作。
(三)统筹城市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良好秩序。负责危房动态监测、解危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四)加强环境保护。制定落实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开展本辖区内生态建设工作、环境保护网格化建设和监管。做好辖区内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等工作。
(五)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领域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市建设、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
(六)实施综合管理。按照“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区域社会治理模式,推进基层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平台建设。规范优化“全科网格”功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七)统筹社区(村)发展。统筹落实社区(村)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村)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和支持各类驻辖区单位、社区(村)居民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村)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村)发展服务。
(九)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村)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社区(村)建设和管理。
(十)维护辖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提升街道、社区(村)两级矛盾吸附和化解能力,统筹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编制并执行街道财政预决算计划,加强街道级财政监督、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街道财政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监管。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574)87664788 传真:(0574)87667237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街道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南9楼 邮编:3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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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委办公室牌子)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776号机构职能负责协助街道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街道党政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社区(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文秘、信息、档案、史志、保密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机构编制、人事和工、青、妇等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