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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关于深化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服务型乡镇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桐庐县乡镇职能调整和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桐庐县凤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凤川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街道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负责。桐庐县凤川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凤川街道办事处)根据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资源禀赋,确定功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步伐,推进区域发展。
第三条 凤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村(社区)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实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网上办、简化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凤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下列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团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统筹辖区内城镇、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监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信息指挥室。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基层治理四平台”及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负责相关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督办和考核。负责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日常事务。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工业、商贸、旅游、安全生产、科技、劳动、统计、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类园区的建设管理、特色产业的扶持与发展工作。对外开展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台、防冻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农村建房、生态环境及交通道路等工作。负责参与制定辖区城乡规划等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监管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任务总接单、梳理和分解以及重点项目督查平台的年度申报、定期上报和年终督办的相关工作。负责全面掌握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与项目有关单位对接,对共性问题统一分析、协调。负责重点项目重要文件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留用地开发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第五条 核定街道机关行政编制32名。领导班子职数13名;综合性办公室中层领导职数12名。
第六条 设置桐庐县凤川街道办事处综合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为街道办事处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招投标等公共服务事务性职能和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1名,中层领导职数2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桐庐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桐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571-64217155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桐庐县凤川街道办事处凤栖社区凤栖社区基本情况:北至富春江,东至宝心路,南至环城南路,西至梅林路;面积:3.3平方公里;现有住宅小区16个、其中8个物管小区,8个无物管小区,商品房3686套(其中161套别墅)、幢数113幢(其中29幢别墅)、楼道数148个、实际住户2390户、常住人口6878人,户籍人口1169人。残保5户,低保1户。
桐庐县人民政府凤川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一、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集镇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人行道或道路进行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