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全县《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负责县干部保健领导小组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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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数字化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年鉴、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