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地方组织法》和浙委办[2006]56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当前我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党的各项决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2、为经济发展服务。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制定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老人集中供养、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劳动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疫病防控、医疗卫生等事业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4、加强社会管理。负责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管理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做好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法制教育,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和平安乡镇等创建活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司法、人武、防汛、防火、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构建权益保障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委会的指导,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汾口镇机关设置综合办、人大办、党群办、生态办、民生事务办、特色产业办、综合服务中心、平安建设办、村镇办等9个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镇机关行政编制60名;镇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
核定镇机关领导职数16名。
咨询电话:0571-6481981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71-64852608
办公地址:淳安县汾口镇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冬令:8:30-12:00、13:30-17:00 夏令:8:30-12:00、14:00-17:30
淳安县汾口镇人民政府综合办机构负责人: 汪晓宇机构职能:负责党委、政府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办事机构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拟制工作、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承担后勤保障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