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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淳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综合医改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做好系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绿色产业、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管理。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负责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发动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十一)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公共卫生委员会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淳安建设,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综治维稳、信访、会务、保密、档案、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普法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人才科牌子)。指导系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岗位、聘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员流动、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内招标采购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规划与医政医管科(挂中医科、科技教育科牌子)。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含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拟订全县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县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负责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承担献血管理工作。
(五)公共卫生科。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开展管理和考核。
(六)行政审批与综合监督科。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省市下放审批事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卫生健康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七)老龄健康科。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九)爱国卫生管理与健康促进科(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牵头研究提出健康淳安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淳安和爱国卫生运动日常推进和考核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促进活动,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第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副书记(专职)1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第六条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淳安县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淳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6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571-85255318(应急值班、信访、咨询)
办公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冬令时);9:00-12:30,14:30-18:0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71-64819811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令时)
咨询电话:0571-64852608
办公地址:淳安县汾口镇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冬令:8:30-12:00、13:30-17:00 夏令:8:30-12:00、14:00-17:30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机构负责人: 童建红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宣传及信息、精神文明工作;承担文秘、政务公开、会务、保密、档案、依法行政、行政复议与应诉、节能降耗等工作;牵头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局机关综合考核、重点工作督办;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卫健系统房屋资产管理运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