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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担区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医疗管理办法。
1.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和收费政策,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2.按规定权限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维护。负责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八)完成市医疗保障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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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富阳分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综合调研、信访、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