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管理商品进出口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国际贸易新方式的研究推广工作;推进外贸进口战略实施,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区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协调海关、银行、保险、税务、外汇管理等单位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推进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指导和管理杭州市余杭区国际商会,协助上级贸促会开展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贸易摩擦等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机制,组织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四)负责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引导和促进区内企业到境外投资办企业、建设营销网络、经贸合作区等;管理全区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国际合作项目;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工作;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
(五)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全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负责全区服务贸易统计监测;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管理。
(六)负责全区电子商务行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监督检查外商投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
(八)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 牵头开展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及促进趋势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组织协调全区产业招商;负责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各大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
(九)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整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筛选、发布和服务;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各大产业平台等招商主体和相关部门的招商引资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区会展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服务管理和引导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政策,提升会展营商环境,会同区有关部门申办、引进国际(大型)会展项目,培育会展市场主体和品牌项目。
(十一)统筹国内商贸服务业工作。促进全区商贸服务业体系建设,推进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线上与线下融合等新零售模式发展;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指导商贸流通、餐饮服务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商贸服务、粮食行业、会展行业协会等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全区商业网点规划,指导网点建设;统筹规划全区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十三)牵头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管理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商贸企业诚信经营,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四)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调控和储备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的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粮食、肉类等重要商品和物资的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肉行政管理。制定落实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全区粮食购销等工作,组织落实“订单粮食”任务,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保障军供粮、救灾粮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规模、计划和动用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储备粮食和物资管理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区级储备任务,负责区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库存安全;监督管理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和物资的质量安全;管理区直属国有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和中高端消费聚集平台打造,着力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发展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强化内外联动,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的效益,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2.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商务部门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推动职能转变,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3.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救灾物资储备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市调拨的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商务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区商务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各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2.关于市场管理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主要承担统筹规划全区商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实施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3.关于商务、盐业执法事项的有关职责分工。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56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和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统一行使。区商务局、区经信局承担上述事项的日常监管职责,具体事项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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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的拟订并督促实施;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