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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依法管理本辖区的各项行政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本级党委的决定、决议。
2、组织、管理和发展镇级经济,制订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全镇农业产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镇级财政、平衡收支预算。
3、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村镇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单位联片共建、结对共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技普及活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环境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
4、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村、社区建设,提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抓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开展社区、村矫正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6、加强村镇建设、城区管理,参与村镇、城市规划和建设及住宅建设验收工作,检查、督促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7、负责和协助做好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精神卫生等工作。
8、配合职能部门抓好义务教育工作,组织实施镇成人教育。
9、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市政建设管理、房产管理、工商、物价、税收、征兵、环保、防空、防火、防台、防汛、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10、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农民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社区(村)教育、老龄和残联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墩西社区0571-88116860紫科社区0571-87602272振华社区0571-85379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