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依法履行辖区内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街道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街道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
2、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街道 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系统党建、区域化党建共建互联互动, 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 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 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3、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 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工作,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统筹做好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4、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 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政策。
5、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 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受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6、监督专业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力量, 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7、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8、领导基层自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9、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把街道抓经济工作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翠苑街道翠苑一区社区居民委员会0571-88821845翠苑街道翠苑二区社区居民委员会0571-88053636
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0571-88801598公共管理办(城管线)0571-8102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