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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6
官网: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HomeSubset?siteCode=330105000000&deptCode=001008001025009&deptName=%E5%8C%BA%E4%BA%BA%E5%8A%9B%E7%A4%BE%E4%BF%9D%E5%B1%8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 夏令时 9:00-12:30,14:30-18:00。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1号, 邮 编310000
联系电话:社保:0571-87882789; 退休:0571-87882792; 监察:0571-88283673; 仲裁:0571-85895763; 工伤认定:0571-88297232; 档案管理(人才居住证):86552015;医保:0571-5608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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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大学生创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推进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
(三)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区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执行省、市有关人才流动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推进技工学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博士后相关管理工作和留学人员来杭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企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杭州市拱墅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报销费用审核结算等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医疗保障稽核等事务性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承担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规、政策有关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杭州市拱墅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企业退休人员服务经费的划拨与监督工作。指导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化和健康养老服务活动。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组织人事、群团、文秘、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担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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