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公安规范性文件、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四)组织、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必要时直接侦查、处置;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五)指导、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国人在惠来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处理交通事故。
(七)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八)指导、监督、协调边防、消防工作。
(九)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广东省保安服务条例》的实施。
(十)组织实施对来惠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和侦办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监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负责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检查、督促下一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指导林业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663-8238110, 报警电话:110,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39号, 邮 编:52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来县公安服务区联系电话:0663-6707363单位地址:惠来县政务中心公安服务区窗口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