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惠来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国内外贸易、现代化流通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以及内外贸融合发展。拟订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及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二)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拟订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负责产业引进管理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承担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八)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九)拟订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负责商务服务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负责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十三)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牵头制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
(十四)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口岸建设和对外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负责全县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
(十七)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八)组织、协调实施本县“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
(十九)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视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以及机关财务、信息化和资产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统筹产融合作,指导监督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起草有关规划性文件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需现场审查事项由相关职能股负责)和发证,协同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工作。牵头相关股室拟订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优化行政许可管理流程。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县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牵头相关单位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经验。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有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
(二)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产业引进的方针、政策。协调出台产业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产业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建立产业引进协调配合机制。指导本县产业引进工作,协调产业引进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产业引进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担省内产业转移、珠三角与粤东粤西粤北产业共建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指导工作。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三)投资与技术股。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质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工业、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承担全县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四)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股。推进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省、市及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承担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销售管理。组织实施全县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应用。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全县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协调处理军地间、县际、跨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组织推进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中小企业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六)对外贸易发展管理股。负责牵头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对外贸易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组织县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评估,指导和协调本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商务领域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
(七)外资促进管理股。研究拟订本县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拟订本县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建立和完善我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机制。承担本县与港澳台经贸合作相关工作。筹划大型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和进出口统计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的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实施本县“走出去”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和对外投资计划。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指导对外援助业务的开展,监督检查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工作。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
(八)贸易市场股。牵头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制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和进出口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拟订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和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拟订全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商贸服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会展业。
(九)口岸管理股。负责研究和分析口岸发展趋势,提出综合性建议。承担港口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和启用验收工作。负责港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督模式的改革。负责本县口岸、港澳货运车辆检查场的综合管理。负责对港澳出入境直通车辆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参与全县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包括对港、澳、台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境外非经济组织在本县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工作。
(十)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党群、信访、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审核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咨询电话:0663-8768024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6楼 ,邮政编码:52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