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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揭西县委 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西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西办发[2019]36号)精神,设立揭西县医疗保障局,为揭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揭西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基本规定,制定本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规定。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揭西建设。
(十)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电子信箱:jx5983996@126.com;
负责人:李文涛(局长)
咨询电话:0663-8256091; 传真号码:0663-8256083;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莲花大道东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 邮政编码:52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服务窗口联系电话:职工医保:0663-5588121,居民医保:0663-5591123单位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环城东路1号之二揭西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