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对应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人事科、法规宣教科相关工作):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机关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
3、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机关预算、决算等工作;
4、协助做好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5、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做好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6、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案件审核和上报工作;
8、负责辖区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管理股(对应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规划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土壤生态与固体废物科、行政审批科、生态环境监测科技科相关工作):
1、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区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3、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及核应急管理工作;
4、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区生态保护规划,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5、做好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管;
6、组织开展执法监测、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辐射环境监测,负责生态环境技术管理工作。
三、执法一股(对应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科相关工作,监管范围为锡场镇、新亨镇、玉湖镇、埔田镇):
1、负责全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
2、牵头做好全区范围内执法监管工作;
3、牵头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全区环境安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4、在监管范围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5、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6、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以及责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监管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8、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9、负责组织污染源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0、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联防联控,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四、执法二股(监管范围为曲溪街道、云路镇、玉滘镇、开发区):
1、协助执法一股做好全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负责属地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综合统筹协调;
2、在监管范围内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
3、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4、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以及责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监管范围内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
6、负责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7、负责组织污染源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8、协助执法一股做好全区范围内执法监管工作。
股室其他人员由分局视情统筹安排。
咨询电话:0663-8768740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环保大楼 邮政编码:5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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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咨询电话:0663-326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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