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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5月,根据揭阳建市设区的体制变更和上级有关机构设置的精神,成立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区分局,为揭阳市公安局辖属单位。1997年3月,市编委“揭市机编【1997】10号”文件通知,分局为市公安局直属单位。2000年7月,根据公安部“公明发【2000】1940号”文件批复,分局于2007年1月重新挂牌,更名为“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沿用至今。
一、机构职能
本局的主要职责是:
①预防、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搞好全区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坚固的治安防控系统,确保全区社会秩序稳定。
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包括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③实施治安行政管理和户口管理、消防管理等项工作,领导群众性的治保会工作,做好防控工作,执行治安处罚。
④对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查清其所犯罪事实,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⑤指导、监督、检查单位内设机构各项公安工作
⑥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设置如下机构:
办公室(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
②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
③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
④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⑤负责公安对外公共关系。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
②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
③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④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②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②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边等社会面的巡逻布控工作;
③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
④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巡逻警察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辖区巡逻工作;
②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参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参与缉捕追逃等工作。
政工监督室(综合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公安政治工作;
②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
③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法制大队(综合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
②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③负责监管场所管理工作。
警务保障室(综合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强制隔离戒毒所
主要职责:
①负责行政羁押和戒毒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掌握榕城区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②负责侦办榕城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禁毒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掌握辖区内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②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
③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④开展禁毒有关工作。
网络警察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负责辖区内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防护工作;
②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研判,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收集网络违法犯罪证据;
③研究拟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防范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出入境管理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落实出入境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在本辖区的实施;
②受理、审核本辖区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申请,报上级机关审核;
③在上级机关授权下,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出境、居留、旅行等签证、证件申办并实施相应管理;
④受理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居民来本辖区定居的申请;
⑤查处或协助查处涉外案(事)件和内地公民违反有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事)件;
⑥在上级公安机关授权下,受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在内地遗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出境申请;
⑦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户政管理大队(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规定、要求;
②指导、检查、实施辖区的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③按照上级户政管理部门的规划和标准,负责辖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④协调解决公安派出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办理上级批转及本单位受理的户政管理方面的信访函件和群众投诉、举报,督促检查公安派出所户政管理的信访工作;
⑤加强户政管理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户籍民警的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工作。
仙桥、梅云、榕华、中山、西马、新兴、榕东、东兴、东升、东阳派出所(执法勤务机构)
主要职责:
①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
②管理辖区的实有人口。
③管理辖区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④配合有关部门预防辖区内的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
⑤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保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安全防范。
⑥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管辖范围的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破案件。
⑦依法查处辖区内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⑧接受辖区内的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等。
三、人员编制
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实有人员395名,其中民警350名,非警公务员2名,职工43名;配备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政工监督室主任1名(党组成员)。现有副处职1名,正科职1名,副科职48名,正股职81名,副股职15名。
四、其他
负责人姓名:黄锐忠
咨询电话:0663-8238110, 报警电话:110,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139号, 邮 编:52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63-8639484
办公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新兴街道望江北路16号附近政府大院1号楼5楼 邮政编码:52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63-8756488
办公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 2:30-5:30 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 2:30-4: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26、27号窗口联系电话:0663-8756423单位地址:榕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5、26、27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五下午为2:30-4: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