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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镇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制订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预算外财政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编制。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编制、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即参与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结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和财务效益工作。负责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前期审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集中支出制度改革,根据库款情况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审查和批复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并监督使用。贯彻执行全市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对预算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组织实施财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和核发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财政监督并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配合镇信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审计。协调和指导辖区金融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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