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组织拟定和实施镇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镇、村各级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检查、反映和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编制镇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综合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镇属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镇年度决算,综合平衡镇财政资金;向本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和集中管理镇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入与支出;督促各项财政收入及时缴解入库;管理镇各项财政资金,统一核定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标准,监督财政各项专项支出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编制和执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财政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管理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镇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和指导农村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镇农业四税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收入、罚没收入的征管工作,管理一个窗口收费,对镇党政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管理和监督镇政府所直接拥有、经营和控制的镇区集体资产,编制并组织实施镇属集体资产经营预算,监督镇属集体资产收益,监督、指导村管好农村集体资产,对镇属集体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镇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造价管理和工程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的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镇的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镇会计核算中心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镇、村、组三级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出纳委派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和组织本镇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管理和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负责企石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财务管理、财会人员管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财政财务监督工作的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