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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发展和改革、外事、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军民融合、金融等工作。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做好大湾区建设与其他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衔接工作,统筹辖区内的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负责配合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推动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等工作。负责有关工程项目立项、校准、备案、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和能源利用状况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做好粮食和物资等储备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承办和处理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做好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负责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协调推进5G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和决定,落实辖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外资进出口、外资利用、跨境防疫等工作。负责辖区对外经济联合协作,以及外商来镇投资的接待、咨询、 联络、服务工作;执行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协调外贸企业对外经营者备案和解决有关问题;负责镇外事活动,负责对外贸易交流工作;协助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工作;开展外贸企业进出口的指导和管理;协调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商贸和现代服务业等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金融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