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研究制定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做好卫生行政审批、中医药事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医疗制度及常规操作技术执行的指导和监管、医疗纠纷处理、医护质量管理等工作,并对属下医疗卫生单位(医院、社卫、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指导;
(二)负责医护人员注册管理,落实医护人员职称申报和专业技术考试报考工作,并加强对全镇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
(三)负责对全镇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执业登记、年审校验、变更登记、注销注册等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镇各类公共场所(旅业、美容美发、购物场所等)的行政许可、年审、变更、注销等工作,落实公共场所分类量化分级管理;
(六)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口、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科学、进步的婚育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七)负责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管理和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的培训,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八)负责办理服务证、生育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养老保险等有关手续和证件,负责户口迁移、干部任用调动、档案调动、评优评先等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九)依据《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受市卫生健康局的委托,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工作;
(十)做好全员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工作,掌握辖区内人口数量、结构和育龄夫妇的婚育状况及人口流动情况;
(十一)掌握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按时发放避孕药具;做好育龄对象术前及术后随访、慰问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三)承接市卫生健康局下放给镇政府行使的管理职能和事项;
(十四)归口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生育服务所);
(十五)加挂计划生育协会牌子,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下级计生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常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常平镇东兴路168号,联系电话:81187308,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