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溪分局、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清溪分局(清溪镇人社分局、清溪医保分局)
负责人:张雪峰
内设机构:综合办、培训就业办、仲裁办、监察一室、监察二室、保险关系股、待遇核发股。
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市制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分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负责文电、党群、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财务、普法、统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接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承办市局相关科室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负责综合管理辖区内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台港澳人员就业和具体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本辖区人才交流和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负责本辖区生源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收集、推荐就业、报到、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省市内外职称评审、认定的初审和报送工作;负责职称证书补(换)发受理、报送工作;负责辖区内各项人才补贴的申请、审核工作,落实辖区内各项联系服务人才工作;承接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人才评价等相关工作,协助市局做好辖区内技工院校的监管工作;承办市局相关科室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负责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仲裁庭的工作;承办市局相关科室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四)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信访、调解纠纷工作,依法受理举报投诉;落实执法检查和年审;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承办市局相关科室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五)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受理举报投诉,负责核查和打击欺诈冒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相关工作。负责承接医疗保障业务日常身份核查等欺诈骗保行为;
(六)负责辖区内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和社保卡的发放;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查询、历史维护、信息更正等工作;
(七)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登记、验证和待遇审核。负责承接医疗保障业务医疗救助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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