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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清溪分局(清溪镇自然资源分局)
负责人:张国良
内设机构:办公室、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空间规划与土地利用股、执法监察与灾害防治股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落实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协调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七)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工作;
(九)承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市自然资源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69-26983218 投诉电话:0769-12345 信访电话:0769-26983636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测绘大厦/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315号规则展览馆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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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