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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溪镇住建局)
内设机构:清溪镇住房规划局内设综合组、建工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建筑市场管理组、房地产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组、招投标组共7组。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交通建设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包括变更、补发等),负责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负责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三)负责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审批;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负责商品房预(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和住房保障,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推广;
(五)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收集、报送建筑主要材料价格信息;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和备案等工作;
(六)承办镇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69-12329 传真:0769-22337074
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73号, 邮政编码: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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