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救援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股
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统筹建设应急救援力量;
(四)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
(五)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
(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八)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69-87731017 传真号码:0769-87732229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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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69-87311262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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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