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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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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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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二)组织编制本辖区的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中、短期计划,参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及其整治规划和区域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

(三)根据市环境保护局授予的环境管理权限负责以下工作:

1、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

2、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理;

3、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依法征收排污费

(四)负责本辖区的污染源调查,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和换证工作;对在夜间施工、产生噪声污染环境的单位进行审批。

(五)负责对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村和有关行业的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任务。

(六)负责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七)组织实施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指导排污单位填报《排污申报登记表》并负责初步审核,负责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

(八)负责指导创建本辖区生态示范村镇(场)、绿色学校(幼儿园)和绿色小区的工作。

(九)负责对本辖区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进行初审,并跟踪检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水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噪声环境功能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的初步方案并报上级审批,并对功能区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各种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执行情况。凡逾期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二)负责受理本辖区人民群众及上级转来的关于环境污染的信访案件;负责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上报。

(十三)负责本辖区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及镇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协助市环保局完成环境统计报表的收发工作,并负责对环境统计报表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本分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镇委、镇政府和市环保局制定的廉政勤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

(十六)承办市环保局和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领导简介

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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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创新机制,大幅简化流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腿”,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在2015年各地市“三率一数”、镇街办事站、与主厅联通等指标评价中,东莞均名列全省第一。 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
生态环境部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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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让“互联网+”这个时髦的词汇进入了公众视野。随着社会越来越多领域都迈入了“互联网+”时代,对于政府政务工作来说也要适应这种变化,由此,“互联网+政务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政务服务”就是以公众需求为核心,在传统电子政务基础上利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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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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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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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69-82862697

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塘龙广场东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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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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