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镇内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镇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
三、监督全镇建设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和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监督镇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四、负责商品房预售(现售)监管和购房纠纷调处工作;
五、监督镇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
六、对在建项目的建筑企业用工管理情况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调解建筑工地劳资纠纷;
七、以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开展住房保障;人才安居房申请受理及初审;协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工作;
八、承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下放的管理职能和事项。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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