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
三、负责镇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燃气、供水、雨水排水等市政工程除外)的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按权限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开展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人才安居工作;
八、负责协助在辖区内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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