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组织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市本级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组织指导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就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协助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落实国家、省、清远市制定的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国家、省、清远市制定的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拟订有关制度措施。落实国家、省、清远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要求。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落实国家、省、清远市关于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九)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职权承担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实施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及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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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窗口联系电话:0763-2280011单位地址英德市英城金子山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3、34号窗口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清远市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金子山大道市政府科技馆六楼;联系方式:0763-2280099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