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信息
经阳江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局(原名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3年3月成立;2018年9月,根据省、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文件精神要求,更名为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目前新“三定方案”暂未出台),是区管委会下设的正科级工作机构,以区管委会名义集中行使辖区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共26大项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局内设2个股室(综合室、法制室)和4个综合执法大队(第一执法大队、第二执法大队、第三执法大队及机动执法大队)。按照区党委的工作部署,从2019年1月22日起原高新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下属市政设施管护中心及环卫所划归我局管理。以区管委会名义集中行使辖区内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