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 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规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全市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指导、监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
(四)负责和指导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侦查、处置。
(五)管理、指导出入境工作。
(六)管理、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八)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保安行业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对来到阳江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组织公安科研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 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二)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管理、指导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工作。
(十四)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
(十五)负责、指导治安、刑事案件的接处警和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救助。
(十六)负责、指导对公安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十七)负责、指导对公安经济收支及领导离任的经济审计。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等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江市公安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