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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健全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牵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力支撑机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代编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本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负责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组织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政策。制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全市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定管理制度。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市级财政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762-3889393;0762-3887852
办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205号 ;邮政编码:51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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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30分到中午12点,下午2点半到5点半(法定节假日除外)。
河源市财政局法规税政科联系电话:0762-3388349单位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益民街9号,市财政局六楼603室办公时间:工作日时间办理(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交通指引:乘坐11路公交车在广晟百货站下车或乘坐8路公交车在华怡集团站下车,后步行约200米到河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