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党校及老干部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研究草拟有关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情况,协助区党工委抓好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协助区党工委抓好干部考察、考核、选拔和其他管理,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具体做好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人才引进、调配、培训、工资、政审,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离退休干部待遇、人事托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定和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全区劳动保护、劳动监察与劳动行政处罚,劳动关系调整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工伤事故认定、调查处理和鉴定,就业服务管理指导与职业技能开发,劳动事务代理等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拟订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报批工作。
(七)负责区老干部工作,联系市委党校的工作。
(八)联系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九)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负责人信息
郑信展,常务副局长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6个股室,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服务;负责局工作意见、年度总结、及局领导交办的相关文稿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件审核和文印工作;负责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印章管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会务组织、记录和会议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组织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转;负责机关值勤、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环境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定期对组织人社工作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调研、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协助其他股室做好各类文稿修改和文件校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股
负责研究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检查指导区直机关单位党的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党员培训、党内统计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等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建设政策、措施,探索活动方式和工作方式,指导组织建设,督促开展活动;制定全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督促落实;探索和建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村级干部、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负责本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负责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区直属机关工委日常工作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其它工作;联络本区党代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部股(档案室)
负责制定全区科级领导班子缺额配备方案,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科学规范干部考察、使用、任免等干部管理工作程序;负责全区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培养教育和管理;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指导和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上级部门各类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的学员选送工作。
负责全区人才工作指导、督促、协调,组织开展全区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负责人才工作项目审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人事代理工作;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转正定级、工资晋升、年度考核、职称申报等工作;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接收、培训、考核、政策落实、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与指导。
严格按照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管理好人事档案;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人事档案材料,把好档案入口关,及时清理所缺材料并告知有关部门补充齐全;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等个人变动信息;认真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干部监督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的制度、措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条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配合纪检、审计机关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约谈和函询等工作;负责因公(私)出国(境)人员政审和登记备案工作。
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拟订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调整和运营,组织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稽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务员管理股(事业单位管理股、机构编制股)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方面法律法规,指导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统计和公务员资料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做好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全员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做好公务员评选先进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做好岗位设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聘员的招录工作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负责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相关培训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老干部、知识分子、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核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审批及工作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核定等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
组织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的拟订、“三定”规定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材料收理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受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股(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拟订城乡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劳动力市场规划和管理规则、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方面的办法、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负责招用工社会力量培训机构的审批和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做好就业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预备制度,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下岗和失业职工转岗培训、就业培训、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同时承担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区劳动事务代理日常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监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纠正和处理。受理劳资纠纷的来信来访,处理重大劳资纠纷和集体上访案件。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
综合管理全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依法扩面、征缴工作,组织实施补充社会保险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机关企事业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工作;负责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公信息
(一)办公地址:红海湾行政中心大楼316室。
(二)办公电话:3437718;传真电话:3437718。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五、二级机构
1.机关职能:承担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相关具体工作,建立面向各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创业服务机制。实施鼓励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规划、政策,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创业贷款的审核工作。实施全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具体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区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平台,加快家政服务业体系建设,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发展。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建立人力资源信息 和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数据库。负责全区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办证等;为登记失业人员、用人单位办理享受国家、省、市和当地规定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业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协助主管局指导基层劳动服务平台业务工作。
2.机构设置:内设综合股、就业创业和劳动力管理股。
3.负责人:陈惠娟;联系方式:3438022。
1.相关职能: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
2.负责人:陈祥云;联系方式:3434996。
(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1.相关职能: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协助处理信访案件。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人:黄海英;联系方式:3438022
咨询电话:0660-3435100
办公地址:红海湾田墘街道后沟80米大道北, 邮政编码:51662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咨询电话:(0660)3437163
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田墘街道塔岭村红新路16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660-3438022单位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3楼320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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