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外事、文书档案、治安、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收集与监控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扶贫、脱贫工作,做好扶贫、支教后勤保障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承担语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工作。
党建工作股。负责机关党群工作。领导和指导下属单位及民办学校党群工作。
政策法规股。研究教育改革与发 展战略和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 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创建依 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建设有关考核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学校 处理法律纠纷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 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 性审核工作;承担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有关工 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 按权限负责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牵头有关部门规范管理教学 辅导机构、托管机构;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或审 计调查工作;负责校长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
人事股。统筹、规划、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全市各学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交流工作。承担局机关绩效考核、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教育系统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人才管理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工作;承担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协调中小学校长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师教育工作;协助做好支教和教师国际交流工作、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有关工作。
基建财务股。指导和监督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我市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并监督执行;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统计工作;负责有关教育资金的具体分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各学校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教育统计、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各学校的资产和基建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各学校职业年金的缴纳及管理;统筹、指导落实基础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管理监督各项资助经费使用。协助查处有关人员经济违法违纪案件。
基础教育与信息化股。综合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统筹特殊教育;指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教学计划等工作;统筹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学校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儿童入学安排及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审核工作;负责各学校课程开设、教材选用及管理工作;统筹教育信息化工作,制订教育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妇女、儿童发展检测工作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制订、统筹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承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制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巩固、提高、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和提升工作;指导示范性高中建设并组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和质量评估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终身教育相关工作;做好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德育股。制定和实施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和德育科研工作;组织各种德育评优活动;指导中小学生国防教育、科普教育、法制教育、禁毒教育等工作;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研学旅行相关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基地建设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德育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统筹协调教育系统诚信系统建设和师生志愿者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参与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学生体育竞赛的规章制度;承担全市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学生常见病的综合防治及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各类各级学校体协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招生股。负责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成人高等、中专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成人自学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做好各类考试保密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学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安全保卫股。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不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统筹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诈骗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教育督导股。承担高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任务。负责教育督政、督教、督学工作;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督导评估方案、标准。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统筹、组织教学质量检测。负责牵头组织教育工作督导检查;负责督学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负责组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规范化幼儿园的督导评估。负责牵头组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
咨询电话:0668-6658099
办公地址:高州市光明路12号 ;邮政编码:52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668-6882738, (0668)6882700
办公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挂榜路188号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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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668-2278004(总值班室),0668-2271369
办公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 , 邮政编码: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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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668)6662971
办公地址:高州市中山路59号市府大院1号楼 ,邮政编码:5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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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6662388单位地址: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高州市教育局主楼5楼505室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乘坐G1路公交汽车到冼太庙站下车,步行50米到高州市光明南路85号(原高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高州市教育局基信股及相关学校咨询电话 一、高州市教育局基信股咨询电话:0668-6662343二、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高州市金阳学校0668-6617285、
为依法保障我市适龄少年就近入学,规范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安排办法。
高州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高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68-6662343(2)城区小学咨询电话:市一小:0668-6664221市二小:0668-6880188
公办小学入学安排的对象 (一)具有高州市户籍且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7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弄虚作假的,后果自负。
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外事、文书档案、治安、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信访、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舆情收集与监控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扶贫、脱贫工作,做好扶贫、支教后勤保障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承担语委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工作。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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